北京要求新小区18%以上车位配充电桩
7月10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透露,北京将出台《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要求新建小区停车位配建充电桩的比例不低于18%。
即将出台的《通知》要求,北京市新小区18%以上停车位配备充电桩将作为规划审批条件之一,如物业不配合将被罚分曝光,同时正在研究相关政策,社会力量建充电桩将允许收服务费。
《通知》规定,物业需制定专人配合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属地供电公司勘察现场,提供相关图纸或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走向,配合按照单位现场施工,配合办理用电变更手续。如物业不配合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或向购车人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将被罚分曝光。
同时,对于路灯杆配建停车位,本事将对可以施划停车位的,探索建设充电桩。将结合路灯改造和现有符合条件路灯杆建设,争取7月底8月初建成试点。此外,高校、科技园区、快速服务区、桥下空间等,也将加快充电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