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物流全媒体7月20日讯(微信:cn156news )
7月18日,在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指导下,由中国气体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共同主办的“进一步规范限量瓶装氮气等气体道路运输管理有关事项新闻发布会暨宣贯会”在北京举行。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气体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星巴克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北京首钢氧气厂、美国空气化工产品公司、法国液化空气公司及京津地区相关气体公司领导和媒体记者近70人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暨宣贯会。会议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常务副书记曾坚主持。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郝桂娟女士在会议上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量瓶装氮气等气体道路运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郝桂娟女士对《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通知》针对豁免气体种类、气瓶公称容积、标签使用要求、每个运输单元最大豁免量及豁免内容等作出了规定。
一是规定了豁免种类。《通知》豁免了氮、氦、氖、氩、氪、氙等6种气体。这6种气体均为不燃、无毒、无腐蚀性且非氧化性的气体,危险性较低,属于低危气体,运输安全风险较小,即使偶然出现泄漏,对人和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按照《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欧洲公约》(ADR),如果每个运输单元运输瓶装气体不超过一定气瓶总水容积或者质量,则可以豁免其车辆、人员资质、安保条款、车辆标志牌等要求。专家论证会议认为,参考等国外有关管理制度对瓶装氮气等气体少量运输豁免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要求是可行的。
二是明确了豁免内容。《通知》规定限量瓶装氮、氦、氖、氩、氪、氙符合相关要求时,在道路运输环节可以按照普通货物进行管理,豁免其关于运输企业资质、专用车辆和从业人员资格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要求。即氮、氦、氖、氩、氪、氙在符合豁免条件时,可以使用普通货运车辆、由普通货运驾驶员进行运输,不需要配备押运人员,不需遵守相关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限制。
三是规定了豁免条件。虽然《通知》豁免了氮、氦、氖、氩、氪、氙的部分运输管理要求,但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及《危险货物品名表》等规则和标准,这些气体仍属于危险货物。因此,《通知》中的豁免是有条件的,即仅当氮、氦、氖、氩、氪、氙的包装、标签使用及运输量等满足相关要求时,才可以在道路运输环节按照普通货物进行托运和运输。
郝桂娟女士特别强调:氮、氦、氖、氩、氪、氙在运输过程中仍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保障安全运输,交通运输部从限量瓶装氮气等气体运输全链条、全要素角度,对零散的法规标准要求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限量瓶装氮、氦、氖、氩、氪、氙道路运输指南》并以附件形式随文印发,明确了豁免数量、托运人责任、承运人责任及操作要求,内容简洁明晰,可读性强,便于企业相关人员识读、遵守。相关企业、协会和管理部门要按照《通知》和《指南》要求,做好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保障限量瓶装气体安全、便利运输,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2016年4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量瓶装二氧化碳气体道路运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新政实施后全社会每年将降低物流成本约20亿元。为借鉴2016年二氧化碳豁免工作经验,扩大供给策结构性改革工作成果,经中国气体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化工联合会申请,交通运输部在组织专家论证后,印发了《通知》,决定对氮、氦、氖、氩、氪、氙,符合包装、标签使用要求和数量限制条件时,在道路运输环节按照普通货物进行管理,预计全年可降低物流成本约100亿元。 《通知》将给生产企业、使用企业和物流运输企业带来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