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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7年度大件物流统计报表的通知
来源:中物联大宗协会    作者: 阅读:633 日期:2018-04-28
  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大件物流统计是促进大件物流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准确把握大件物流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具有重要作用,也为科学制定大件物流规划和政策,加强宏观调控提供重要参考。根据大件物流业发展需要和国家统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以下简称“大件物流协会”)于2012年制定了《大件物流统计报表制度》,且连续6年完成了统计上报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组织实施社会物流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552号)文件要求,大件物流协会在本行业继续开展大件物流统计工作,现就做好本次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一)各会员单位填写《2017年度大件物流统计报表》(见附件)时,必须按规定的目录,按顺序计算单位及指标的要求填报,不得擅自改动,按表格内容填写。标注*号为必填项目。

  (二)严格按照每张表的内容填写,如果有数据逻辑关系不符,一定要在上报时间内用文字说明,按时填报。

  (三)各会员单位要注意衔接年报统计数据,保证数据一致,所有*指标必须填写。如无法报齐全,一律填0表示。

  (四)各单位填报企业主要指标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填表,不得擅自更改报表中的各项指标计算单位、指标名称,以免影响指标的内涵和真实性。

  (五)报表要求,纸质版一律用签字笔填写,或电子版打印,统计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字迹要清楚,整洁,加盖公章。要严格按协会规定的上报日期保送,不得缺少报表份数。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填报统计报表,填报的内容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数字。

  (二)报表的填报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全面、准确、真实,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三)统计报表填妥后,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上报。纸质版上报前,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6月15 日前快递寄送至大件物流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95598DL@sina.com  。

  (四)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一号楼12层1201室,邮编:100055。

  (五)通知详情可登录协会网站下载(网址:www.shdwl.cn )。

  (六)联系方式:

  刘  峰010-63363153,18511960738

  肖松岭 010-63363068,13716374841

  三、附件: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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