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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物流教指委就《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 ... ...
来源:现代物流报    作者: 阅读:596 日期:2014-08-19
  2013年7月教育部开展研究制定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工作,此项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重要体现,是科学理顺“管、办、评”三者关系的重要环节。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标准来规范、监管高校的办学,规范专业的准入、建设和评价,引导高校推进改革、提高质量。《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以下简称 “标准”)研制工作自2013年8月正式启动以来,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简称 “物流教指委”)专门组织专家成立了标准研制组,经过多次调研、修改完善,目前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并于日前正式对外征求意见。

  意见稿适用的专业包括物流管理专业、物流工程专业和采购管理专业。上述专业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其中物流工程专业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或工学学士学位。各专业的建议总学分为140~170或总学时为2400~3000,各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意见稿对人才培养提出了三项基本要求。

  素质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具备良好的科学人文素养和国际化视野,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

  知识要求:了解国内外现代物流的发展历程、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了解相关政策法规,认识物流业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掌握必要的供应链管理理论与方法、物流系统优化理论与运营管理方法、物流工程与装备的开发与应用技术;掌握本专业类所需的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等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能力要求:具备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独立地获取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习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应用于专业实践之中的基本工作技能;具备以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和就业创业实践的创新能力;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一定的跨文化、跨语言交流与合作能力。

  针对课程体系,意见稿给出了总体框架。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课程包括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理论教学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基础知识教学课程、专业理论教学课程;实践教学课程包括理论课程实验、独立设置的实验或实训课程,比如:课程设计、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各类学生实践及社团活动。各专业培养方案中选修课程学分占比不低于15%,实践教学学分不低于20%,授工学学位的物流工程专业的实践教学学分应不低于25%。

  具体来看,在课程设置上,通识教育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外语、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等,除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外,各校可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自行确定。基础知识教学课程包括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以及按照人文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模块设置的基础课程。专业理论教学课程则是各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与特色,自主设置的专业基础课程以及各专业方向必修、选修课程,并确定学分修读要求,且要求各专业至少应开设2门专业核心课程,如供应链管理、物流运作优化、物流系统仿真、物流信息系统、仓储管理、运输管理等。实践教学课程方面,要求各学校应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在理论课程中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教学方法,增加理论教学中模拟、实验训练环节以及综合训练环节;各学校应根据自身特色,选择开设必要的专业实践课程;实践教学课程应制定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明确主要内容以及学时分配;鼓励各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实践竞赛活动。

  至于师资队伍,意见稿明确了专业教师队伍规模与结构,新办专业教师队伍 (从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教学的专任全职教师)应不少于7人。其中,专业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30%;专业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专业教师队伍学缘、年龄结构合理,外聘专业教师占专业教师人数的比例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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