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文振华看来,正是因为政府职能的缺失,从根本上导致了校企合作“重形式、轻实效”现象的出现,并且也是诸多矛盾产生的根源。
而政府职能缺失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政府部门统筹协调与沟通作用有限,导致相关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
第二,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尚显不足,导致人才培养质量难以满足企业需求。以校企合作来说,大量学生去企业顶岗实习,本身就会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一些麻烦,如果学校经费充足,能够拿出一部分钱补贴给企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而目前的情况是,政府在职业教育财政投入远远不足,学校在校企合作中便显得举步维艰。
第三,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比较乏力,导致企业参与动力不足。如果能够通过抵扣税金的方式,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给予补贴,将大大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但是目前这方面还比较弱。
第四,法律体系不健全,导致参与各方无法可依。在国外,法律规定企业有参与人才培养的义务,尤其是德国、英国在这方面的法律非常健全,在法律框架内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还给予了企业许多优惠政策。而我国,目前在这方面还很不足。
他强调,“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跟政府职能缺失有非常大的关系。如果这几个问题解决了,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事实上,学校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企合作上,一直都是非常有积极性的,但是没有政府的指导和支持,很多具体工作就无法顺利展开。
那么,如何解决当前校企合作的问题?文振华从制度完善和创新的角度提出了五点建议:
第一,建立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框架。明确在校企合作中,合作各方如企业、学校、行业、政府等承担什么样的义务,形成依法办事的氛围。而现在许多校企合作中,都是学校跟企业通过拉关系的方式建立合作。
第二,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财税支持政策体系。比如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项目可以抵扣相应的税费,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同时,在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前提下,鼓励学校、行业、企业等多方提供经费支持,这样才能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无论是职业教育还是校企合作,都需要有足够的经费投入作为基础。目前来讲,北京、上海等地高职院校每名学生每年的校企合作经费投入甚至达到了12000元,而湖南还不足3000元。需要政府大力推动。
第四,设立国家或地方性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学合作)发展专项基金。可以鼓励有志于通过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企业、学校积极参与,从中受益。
第五,构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目前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双主体办学,就是学校跟企业都是办学的主体。那么,如何建立运行机制?一是建立以政府导向为主的牵引机制;二是建立以学校生存为压力的竞争机制;三是建立以企业利益为动力的激励机制;四是建立以行业干预为控制的监督机制;五是建立以学生培养质量为载体的反馈机制。